毫无疑问,中国大陆对生育的指标控制及其附属措施都是践踏人权的,灾难慎重的。对生育的指标控制违反国际公约也是显而易见的。正是因为这个缘故,国家领导人、外交部发言人乃至国家计生委领导在国际社会和国外活动中都宣称中国的计划生育是公民自愿的。正因为这个缘故,《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充满了谎言和黑话。我今天上午写了篇《未婚妈妈的生育权问题不可能单独获得解决》给南方都市报,不知道能否发表,该文的重点就是分析《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中的谎言与黑话,譬如“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中的“提倡”和“一对夫妻”都是无法从词典中找到真实含义的。仅仅整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的谎言和黑话问题,我估计我可以讲上七八个小时。我难以接受的是,国家领导人、外交部发言人、计生委领导和立法机关成员都认为难以启齿而不得不使用黑话和谎言来表达的东西,我的法学界同行们竟然有那么多人认为是理所当然的。这说明我的许多同行在无耻方面已经赛过国家计生委的领导了。
2014年3月13日
附录:为什么说计划生育法是中国法学的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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