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客:
註冊
|
登錄
|
會員
仙真论坛
»
网上反邪教基地
» 法轮大法弟子的来源
投票
交易
懸賞
活動
打印
|
推薦
|
訂閱
|
收藏
標題: 法轮大法弟子的来源
無頭像
一山一水
帖子 14510
註冊 2013-11-5
用戶註冊天數 3830
發表於 2015-10-22 11:03
175.3.174.213
#1
分享
私人訊息
打印
|
推薦
|
訂閱
|
收藏
標題: 一夫多妻?难啊!
無頭像
asf
帖子 1969
註冊 2014-3-1
用戶註冊天數 599
發表於 2014-11-24 15:57
#701
短消息
引用
報告
回復
外星人它们都知道,我李洪志是它们的大克星,以前它们以为我跟它们是一伙的,后来才知道,是我破坏了它们的事情。所以,法轮大法弟子们是绝对饶不了我李洪志的,为什么这么多的法轮大法弟子们在真相面前都装糊涂,冷漠……其实,它们就是当年制造出第一批克隆人的外星人,这些外星人是绝对饶不了我李洪志的。所以,全体法轮大法弟子们都知道我被佛学会绑架,却仍然为佛学会去呐喊助威为明慧网去做三件事,你回忆回忆98年那时我告诉你外星人就在你身边时,你身边是谁,你所在的炼功点,我告诉你那里有多少是外星人你会吓得不敢再去炼功!在我被绑架这件事情上它们装疯卖傻装不明白,其实它们心里明白着呢。
人中讲道七
邪教法轮大法弟子的来源。就是外星人的主都来了。它们的不同层次不同星球的主。
無頭像
一山一水
帖子 14510
註冊 2013-11-5
用戶註冊天數 3830
發表於 2015-10-22 12:05
175.3.174.213
#2
私人訊息
花弄影
帖子 7673
註冊 2013-8-12
用戶註冊天數 789
發表於 2015-10-5 21:33
#9
短消息
引用
報告
回復
当世人都知道了法轮功邪教的真相,就是这个外星魔教灭亡的时候。
無頭像
非常
帖子 6434
註冊 2014-2-20
用戶註冊天數 3724
發表於 2015-10-22 12:35
116.216.8.41
#3
私人訊息
法轮功给我和我的家人带来了最大的灾难,犹太佛学会一干人等对我的残酷迫害,令我刻骨难忍,九世不忘,我将尽我毕生全力,彻底消灭这个万恶的犹太邪教。
李洪志
2013年正月初八
九评法轮功
[
本帖最後由 非常 於 2015-10-22 12:38 編輯
]
無頭像
一山一水
帖子 14510
註冊 2013-11-5
用戶註冊天數 3830
發表於 2015-10-26 11:55
175.3.174.213
#4
私人訊息
無頭像
asf
帖子 1969
註冊 2014-3-1
用戶註冊天數 603
發表於 2014-11-30 09:08
#805
短消息
引用
報告
回復
其实呢,庞大的宇宙更多生命他是没有参与的,处于一种观察状态。但是正法整个洪势一过来之后,那不管他观察也好、参与的也好,统统的全部在正法中就解决了。该同化的同化,善解的善解,不能同化不能善解的,该降层次的降层次,那犯罪的该打下去的就打下去了。我说能够进入未来的也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复活节讲法
观察不参与都是罪。因为你们都欠了师父的。
無頭像
一山一水
帖子 14510
註冊 2013-11-5
用戶註冊天數 3830
發表於 2015-10-26 15:42
175.3.174.213
#5
私人訊息
花弄影
帖子 7689
註冊 2013-8-12
用戶註冊天數 805
發表於 2015-5-15 19:37
#31
短消息
引用
報告
回復
很多学员的惯性思维是在法轮功里养成的,做事用法衡量,
永远以法为师,而不是以师为师。
没有法,唯一的可衡量人心的法,
就是对师父的态度。
正法没有规则,只看对师父的态度。
無頭像
非常
帖子 6434
註冊 2014-2-20
用戶註冊天數 3724
發表於 2015-10-26 21:04
122.228.228.109
#6
私人訊息
正法没有规则,只看对师父的态度。
無頭像
kxg
帖子 17775
註冊 2013-6-7
用戶註冊天數 3982
發表於 2016-2-4 15:46
222.161.205.64
#7
私人訊息
我kxg要杀光佛学会!杀光满鞑子!怒杀僵尸蜥蜴老怪小贱人妖孽!
我kxg要杀光佛学会!杀光满鞑子!怒杀僵尸
蜥蜴老怪小贱人妖孽!
我kxg要杀光佛学会!杀光满鞑子!怒杀僵尸
蜥蜴老怪小贱人妖孽!
我kxg要杀光佛学会!杀光满鞑子!怒杀僵尸
蜥蜴老怪
小贱人妖孽!
我kxg要杀光佛学会!杀光满鞑子!怒杀僵尸
蜥蜴老怪
小贱人妖孽!
無頭像
非常
帖子 6434
註冊 2014-2-20
用戶註冊天數 3724
發表於 2016-2-4 16:09
171.82.164.14
#8
私人訊息
投票
交易
懸賞
活動
Powered by
Discuz!
© Comsenz Inc.
檢舉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