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主管单位名录由公安机关公布
根据法律,业务主管单位的名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公布。
针对外界关注的申请设立代表机构和开展临时活动的具体程序和办法,公安部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负责人郝云宏说,公安机关会研究出台一套办法,在适当时间通过网站对外发布,提供指引。
此外,郝云宏透露,公安机关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和发布境外非政府组织设立代表机构的办事指南,以及在境内活动的领域、项目目录、业务主管单位的名录等内容。
释疑
机构设立为何由公安机关负责
郭林茂表示,把权力交给公安机关,有利于其为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活动提供更便捷服务,“中国公安机关有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行为的职责,同时有管理户籍、国籍、出入境和外国人在华活动有关事务的管理职责。公安机关在管理外国组织机构及其人员在中国的活动,有丰富经验。”
现场有媒体提出,关于中国人权问题工作的组织是否可以在中国当NGO?对此,郭林茂回应,“你说的境外关于人权的非政府组织到中国来,可不可以,当然可以。我们欢迎和支持所有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到中国开展友好的交流与合作,我们给提供便利,他的权利依法进行保障。但是违法的行为肯定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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