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总结一下就是:万玛才旦确实遗漏了行李,但他想当然地以为只要拿着机票就可以直接返回“安保隔离区”去找回行李,这违反“程序正义”的做法当然遭到了机场保安的劝阻。可他仍然拒绝配合离开,还与保安发生冲突。而当警方介入后,仍然没有意识到问题严重性的万玛才旦又与警察发生冲突,在警方介绍了相关法律后仍然拒绝配合,结果才被拷走,并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另外,警方的通报还详细地记录了万玛才旦所谓的“伤情”:“由于其拒不配合,导致手腕有3处手铐勒痕。拘留所对万某勒痕进行了备案,并经万某签字确认”。至于头晕胸闷,则是由于他自己高血压和糖尿病引发,警方也给他送医了。
而对比今天财新网报道的万玛才旦一方给出的什么“警方将他关在铁笼里,拷在老虎凳上”的说法,客观地说,显然西宁警方的说法可信度更高。
更何况警方还在通报中明确表示拥有录音和录像证据。而虽然警方没有义务必须向那些网上的看客公开这些视频证据,但如果当事人万玛才旦对执法有异议,那么按照法律途径,他完全有权利找督察或者检方介入,并请律师为自己维权,要求调警方的录像去核查,好看看警方是否冤枉了他。
所以,耿直哥也呼吁网上那群嚷嚷要警方公布视频资料的人:如果你们真的关心法治,那么你们应该做的是让你们觉得被“冤枉”了的万玛才旦,一定要找督察或检方介入,并且找个好律师,让他们去看了视频后,再来告诉你们万玛才旦到底是被警察“没事找事”,还是他确实拒绝配合执法,被警方合理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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