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赵薇陈坤黄晓明的母校被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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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薇、陈坤、黄晓明,你们的母校被举报了!

2017-02-14 18:57:00环球网微信公号分享189参与


  一封发给环环的举报信……
  近日,《环球时报》-环球网记者收到一封匿名举报信,称北京电影学院管理学院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业务课存在泄题,举报信还附带了图片证据。
  14日上午,《环球时报》-环球网记者致电北京电影学院纪监审办公室,该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希望记者将举报材料发到部门办公信箱,之后会按照程序进行调查处理。
  该举报人自称为北京电影学院管理学院老师。举报信称:
  “2016年12月27日是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北京电影学院管理学院的业务课试题阅卷日期。在管理学院的阅卷现场(A楼8层会议室),作为批卷老师,我们发现一位考生至少两道论述题(主观题)的答案与‘标准答案’(管理学院提供给阅卷老师的参考答案)高度相似。论述题一题是20分。”
  举报信称,批卷老师现场向该学院领导以及纪检干部举报,认为存在泄题现象。 不过,在现场该院领导没有进行答复,也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批卷结束后,该院院领导将所有试卷和标准答案收走。随后,相关阅卷老师向学校党委纪检部门举报了此事,截至目前没有收到回应。
  举报信也举证了试卷主观答题的标准答案和考生答题。在试题《请谈谈你对“潘金莲致王健林先生的一封信”的看法》, 考生的答案与标准答案高度相似。(证据图片附后)。
  2016年11月18日,著名导演冯小刚在微博上发布“潘金莲致王健林先生的一封信”,引发舆论关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于2016年12月24日、25日举行。该老师认为,考生的答案与标准答案高度相似,绝非巧合。
  《环球时报》-环球网记者对照该举报信所提供的标准答案和考生答案发现相似度的确较高。在题为“请谈谈你对‘潘金莲致王健林先生的一封信’的看法”中,标准答案为:
  1)是一项营销炒作活动,目的一是通过热炒增加《我不是潘金莲》的关注度;二是欲借此举影响观众倒闭(逼)万达增加排片,但市场反响未能达到目的;三是想能挑起有关部门对行业垄断的重视。
  2)市场竞争到一定程度的表现,院线分线发行未来成为可能;
  3)电影产业垂直垄断有可能成为未来中国电影产业发展的障碍。

举报人提供的主观题的标准答案

  1是一项营销炒作。目的之一是增加关注度;之二是用影响观众口碑倒逼万达排片;之三是挑起有关部门对市场垄断的重视...2市场竞争到达一定程度的体现...将成为可能; 3 电影产业垂直垄断...为未来中国电影发展的屏障。

该考生主观题的答题

  对此,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高校老师13日对《环球时报》-环球网分析, 这道论述题是主观题,而且是基于最近一个月出现的新闻事件出的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是,考生的答案与标准答案雷同,且与标准答案一样只是主干,没有任何发挥。
  该举报信表示,阅卷现场有录像监控,如果有需要可以向学校申请查阅。

考生试卷封面

装订的试卷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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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时报》-环球网记者13日下午就此向电影学院宣传部进行求证,一位工作人员对《环球时报》-环球网记者表示,宣传部门并未接到举报信,也未听说相关消息,会就此事进行核实,并建议记者可向相关院系进行了解。


  随后《环球时报》-环球网记者电话采访北京电影学院管理学院院长吴曼芳进行核实。根据举报信的内容,吴曼芳在当天的阅卷现场,在记者向其说明情况后,吴曼芳要求记者“向学校进行核实”,随后挂断了电话。


  14日上午《环球时报》-环球网记者再度向北京电影学院宣传部求证是否有相关回应。同一位工作人员建议《环球时报》-环球网记者向电影学院纪监审办公室进行核实。


  随后,记者致电北京电影学院纪监审办公室。该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称,他们目前没有接到对该问题的举报,并请记者将举报材料发到部门办公信箱,之后会按照程序进行调查处理。


  2016年3月份,北京市委四个巡视组公布了包括北京电影学院在内的8家单位专项巡视反馈结果。巡视结果显示,电影学院招生腐败治标未治本,一直没有出台相应的制度规定加以约束,艺考背后腐败风险依然存在。许多培训机构网站上都有电影学院老师的身影,从未采取主动措施加以整治。即便是查实的情况,也未进行严肃处理。艺考过程中存在递条子、打招呼现象。


  《环球时报》-环球网记者已经将相关举报材料发送至北京电影学院纪监审办公室提供的邮箱。《环球时报》-环球网将继续关注事件调查结果。


  执笔:莫然 国王


  来源:环球时报-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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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薇6000万撬动30亿生意泡汤 瘦身版收购尚存不确定性

2017-02-14 08:14:00每经网-每日经济新闻分享4参与


每经记者 丁舟洋 李菲菲 每经编辑 杨军

  仅仅过了一个春节,赵薇用6000万元撬动30.6亿元生意的计划就泡汤了。
  2016年12月23日,上市公司万家文化(600576,SH)公告称,公司第一大股东万好万家集团与赵薇旗下的龙薇传媒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前者计划将1.85亿股万家文化股份让给龙薇传媒,转让总价30.6亿元。股权交易完成后,赵薇将成为万家文化第一大股东。
  除了赵薇的明星光环,此次交易备受外界关注的焦点在于,赵薇动用的自有资金只有6000万元,另外30亿元均来自借款。但如今,这些愿意借钱给赵薇的金融机构突然萌生退意,导致赵薇控制一家上市公司的梦想成为泡影。
  如今,她只能退而求其次,给出了一个瘦身版的收购计划……
  ●转让总价款做出重大调整



  万家文化公告披露,公司第一大股东与赵薇实际控制的龙薇传媒于2017年2月13日签署了《关于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将此前的《股份转让协议》作出调整,转让股份总数由原先的18500万股调整为3200万股,转让总价款由30.6亿元调整为5.2928亿元。完成股权转让之后,赵薇持有3200万股万家文化股票将位列第五大股东。第一大股东仍为浙江万好万家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更。
  按照今年1月龙薇传媒发布的原计划,用于收购万家文化的近30亿元资金都是借来的。其中只有6000万元是赵薇拿出来借给龙薇传媒的自有资金。另外,赵薇用个人信用担保,向第三方金融机构西藏银必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必信)借款15亿元;还将通过股票质押,向金融机构融资借款近15亿元。
  龙薇传媒曾独家回应每经影视,用于向金融机构质押的股票,就是还没拿到手的万家文化股票,“这是业内并购重组中的常用做法。”
  这种高杠杆融资的风险何在?赵薇是不是“空手套白狼”?业内争论不休。
  多位业内人士曾对每经影视记者表示,龙薇传媒上述资本运作的本质就是“杠杆买壳”,50倍的杠杆“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知名公众号“并购汪”曾对这起“杠杆买壳”分析道:“‘杠杆买壳’背后是高风险、高回报。杠杆越大,新的实控人承担的风险越大,回报也越大。如果上市公司资本运作成功,股价上涨,买方可清偿贷款并获超额收益。但假设上市公司股价下跌,或者买方无力清偿贷款、上市公司的股份有被司法冻结的风险。”
  而根据万家文化最新公布的股权转让变动公告,依据协议约定,龙薇传媒应在2月10日支付第二笔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12亿元,但截至2月13日晚,相关股份过户尚未实施。
  “在本次交易披露后,龙薇传媒积极与金融机构对接融资事宜。鉴于本次交易涉及金额较大,且本次交易方案公布后市场各方对交易结构和方式也存在诸多质疑,经与多家金融机构沟通后,龙薇传媒表示是否能按期完成融资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确保上市公司平稳运行,经本次交易的交易双方慎重讨论,决定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调整。”万家文化这样解释道。
  为何龙薇传媒的融资会出现重大不确定性?为什么金融机构不愿意出钱了?
  长城证券并购中心总经理尹中余在接受每经影视记者采访时称:“从最近市场谈判的情况看,‘壳价格’(万家文化的股价)出现了很明显的下跌趋势,可能是赵薇主动‘不敢玩’了。同时舆论的爆发也使得监管部门收紧了监管,监管层也在重点关注这种PE的高杠杆收购,我觉得是两方面的原因,监管压力和市场压力。”
  ●尚需支付剩余转让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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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龙薇传媒转变策略后用于收购万家文化的5亿元资金从哪来的?


  上述公告中并未言明。万家文化公告称,龙薇传媒已支付股份转让价款2.5亿元,尚需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约2.79亿元,双方约定应于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支付。龙薇传媒能否按期足额付清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这起重大变故,也引起了监管层的关注。


  上交所要求龙薇传媒,说明无法按期完成融资的具体原因,解释前期已有融资意愿的融资机构短期内态度发生变化的主要考虑,同时提供相关融资机构的书面说明。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控制权泡汤,但转让份额调整之后,龙薇传媒依旧拟以约5.04%的持股份额进入万家文化,同时达到举牌线的持股份额亦为赵薇后续的动作带来想象。


  交易所也要求万家集团核实并披露,近期是否仍拟转让其所持股权。请龙薇传媒说明本次取得万家文化5.04%股权后,是否拟参与万家文化的经营管理活动?是否拟合作开展影视传媒领域的重大项目,后续是否进一步增持万家文化股份?


  对此,尹中余在接受每经影视记者采访时直言“后续还有动作的可能性不大。”


  在尹中余看来,龙薇传媒预付定金的前提下,双方完全解除交易的可能性不大,而5%是则是协议转让的底线。“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股权低于5%会转做大宗交易,这样双方就不能自由定价了。”尹中余说道。


  日前,交易所也正对5%上市公司股权交易份额做出了约定。


  1月9日,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关于落实《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相关事项的通知”,对《减持规定》的相关精神予以进一步明确。其中尤其指出,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5%,转让价格范围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


  对于上述情况,每经影视记者致电龙薇传媒内部人士手机,但未能打通,而万家文化的公开电话则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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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电中戏作弊早已不是什么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