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打好反恐怖人民战争要依靠人民
依靠人民,关键要用人民战争思维,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力量和资源,加强对反恐防恐的战略部署,建立强有力的整体战略统筹体制机制法制。即,依靠人民需要体制机制法制予以落实。
在体制建设上,要把反恐斗争提到战略高度来抓,《反恐怖主义法》据此搭建了反恐怖主义工作体制架构。从该法第8条可以看出,在反恐怖人民战争体制建设上,我国遵循了“结合”和“配合”的观点,这是毛泽东“三结合一配合”人民战争思想在新时期的延续和发展[22]。所谓“结合”,指的是根据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和民兵组织,根据分工,联动结合,打好反恐怖主义战争组合拳。所谓“配合”,指的是国家建立健全配合反恐怖工作体制,依靠、动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结合——配合”是一个有机整体,是反恐怖人民战争的最好组织形式和斗争方式。
在机制建设上,要建立健全党政军警兵民联合反恐维稳机制。“党”就是党委领导,主要抓反恐战略方针,建强基层政权,搞好反恐教育,统筹好、组合好反恐怖人民战争的各支力量。“政”就是坚持政府主导,为打赢反恐怖人民战争打好物质基础,并按照党委的意图,把反恐怖的“结合——配合”体系组织好、协调好。“军”和“警”就是解放军、武警部队和人民警察,主要抓反恐怖军事斗争,严密军警协调配合,增强联合作战能力。“兵”就是扩大民兵组织的参与广度和深度,充分发挥反恐怖人民武装的助手和后备力量[23]。“民”就是人民群众,坚持以群众为基础,深化推进全民反恐,广泛发动人民群众防恐反恐,真正形成户户是哨所、人人是哨兵的群众参与反恐怖工作格局。
在法制建设上,国家通过立法“将反恐怖主义纳入国家安全战略”(《反恐怖主义法》第4条)。在实施这一战略中,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要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导下,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国家的体制优势和制度优势,明确人民战争的战略思维和工作方式,以人民革命战争经验及群众路线理论为根基,以《反恐怖主义法》第5条规定的“反恐怖主义工作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为依据,建立健全动员体系、参与体系和保障体系,将人民群众结构性、规模化、有机地嵌入到反恐怖工作当中,以充发挥人民群众在财力、物力和人力上支援支持反恐怖工作的积极性,最终打赢反恐怖人民战争。
作者简介:郭永良,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边境与出入境安全研究中心研究员,博士
【察网(www.cwzg.cn)摘录自《中国军事科学》2017年第1期,第60-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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