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红旗打英国
美国的世界贸易主导地位是从大英帝国手里接过来的,说抢过来更恰当。当年这三面红旗就是给英国预备的。
美国从来没有什么自由贸易观念,所谓“自由精神”,是中国亲西方知识分子强行给我们洗脑洗出来的。
在贸易方面,美国一直执行超保护关税政策。
1890年的麦金莱法案
1921年的《关税特别法案》
1930年的霍尔-斯莫特法案。
这些法案都是企图用高关税来阻挡外国(欧洲)商口进入美国,保证美国公司垄断国内市场,再寻机渗透海外市场。
这还不算什么,1933年,美国推出《购买美国国货法案》,它规定,凡是美联邦政府机构,在使用预算拨款时,只能购买美国国货,违反者将被起诉。
中国从南京政府到解放后,从来没有过这种法律,我们的国货主张,是社会层面呼吁,就算这样,也会被亲美知识分子骂得狗血淋头。
如果中国政府下行政命令,要求政府部门保证使用国货,那些“经济大师”会哭倒一片,声泪俱下的说中国人没有自由贸易精神,你信不信?
但他们决不会告诉国人(或许他们根本就不知道),美国曾经还干过这种事。
反自由贸易行为,并不利于美国经济发展,1934年,罗斯福政府通过了《贸易互让协定法案》。
罗斯福总统认为,美国过高的关税壁垒,是美国海外扩张的障碍。所以,要降低关税让欧洲商品进来。
其根本目的是为了美国商品占领国外市场,因为这个时候,美国制造业已经具有优势了,它要把“世界工厂”称号从英国人手里抢过来。
美国还留了一手,这个法案是有效期的,也就是说,法案是否延长?由政府(国会)来决定。有利就不断延长,不利就叫停。
同时,还加入修正条款,彻底显示了美国利益至上的思维:
一,加入“逃避条款”,即拉契卡条款(例外条款),如果某种商品贸易被查明对美国工业造成损害,可以废除此项商品的贸易协定。
二,加入危险条款,美国政府有权限制外国货进口,如果某种商口进口会进成国内生产萎缩的话。
有这么玩的吗?既然是市场经济,美国又为何处处由政府出手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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