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亮律师普法专题5
5.律师的工作性质是防止纠纷的发生
一般人都已经知道在上法院打官司的时候需要请律师,但是在民事、经济活动中,通过诉讼手段解决问题
,即使最后得到了妥善处理,也往往会给当事具带来许多直接和间接的损失。更何况,有些问题如果当事
人不能在事前有效地维护好自己的权利,一旦发生纠纷,上法院可能也无济于事。目前,大多数律师都在
为解决纠纷而忙得焦头烂额,而就律师的工作性质而言防止纠纷的发生,才应该是他们的首要任务。因此
,在进行民事、经济活动之前预见可能会发生的纠纷,并请律师设法预防,而不是等事情闹到不可开交的
时候才去请律师收拾烂摊子,应该是确定请律师时间的首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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