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被幕后黑手操纵的舆论就是在不断地打着民主、人权的幌子,一遍遍的宣扬警察应该文明执法,甚至鼓吹警察不能使用暴力;不断灌输警察哪怕是面对违法嫌疑人的袭击、拒捕,警察该有的暴力也得给我乖乖的收藏起来的思维;宣扬警察应该像社会服务业服务员那样只能有笑脸,绝不能说“不”。
如果警察使用了本是法律赋予的相应暴力时,那么,被幕后黑手操纵的香港司法将会毫不犹疑的对执法警察痛下杀手,毫不顾忌,恨不得先杀而后快。
从这次7名香港警察因在处置香港少数被西方国家培植的政治代理人发起的违法“占中”期间对袭警、侮辱、拒捕的违法犯罪份子逮捕时使用了轻微暴力而被香港区域法院均严厉判处两年刑期且不得减刑一案就可以发现,这正是幕后黑手操纵的反华、反港舆论和政治立场值得怀疑的香港法院外国籍法官一唱一和默契配合得出的结果。
当袭警、拒捕、辱警的违法犯罪人员总是被香港法院外国籍法官轻判;当破坏社会秩序和侵犯他人人身安全的违法人员总是被香港法院外国籍法官怜悯甚至找出各种理由进行宽恕;当使用了轻微暴力制止违法犯罪的香港警察总是被香港法院外国籍法官除了在所谓的法律上严惩外还要不忘在道德层面上再加以谴责。
长此以往,哪个香港警察在面对违法嫌疑人时会勇敢、果断、严肃的执法而保护香港守法市民?到那时,香港这个曾被世界公认的法制社会,正义何在?公平何求?
当警察变身为满脸赔笑的服务员时,谁最高兴?
是坚守法律底线遵纪守法的香港市民?还是潜在的或者正在实施违法犯罪的人员呢?答案不言而喻。
前几天看到一则新闻,说是某动物园内圈养的老虎,平时都是靠饲养员喂食,慢慢地,老虎越来越失去了本性,最后连饲养员扔进去的一只小母鸡都没有能力捕获了。
老虎尚且如此,何况是人呢?
本号从来没有认为警察部门不应该为社会大众服务,也从来没有认为警察部门在面对违法行为人必须都使用暴力。
但是,本号也从来没有认为警察部门作为一个政府的强势执法部门应该将自身定位为服务生,服务生不能向顾客说“不”,因为他们追求的是顾客满意。而警察执法是代表公权力在执行公务的可谓严肃的职务行为,追求的不应该是一味的满意,而应该追求的是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当警察部门沦落为服务生,谁来维护法纪?谁又能维护法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