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 | 辛向阳:习近平强调的新的伟大斗争有何历史特点
点击:241 作者:辛向阳 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17-03-15 11:00:07
【编者按】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在很多场合强调“我们正在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人民日报 》5月11日在理论版刊文,谈深刻认识新的伟大斗争的历史特点。
深刻认识新的伟大斗争的历史特点
“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历史任务,必须准备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这是党的十八大站在全局高度作出的一个重要论断。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在很多场合强调我们正在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2013年6月28日,他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关键在党,关键在人。”2015年3月5日,他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根本保证。”今天的中国正处在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冲刺的历史时刻,处在谋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的路怎么走”的历史时刻,使命艰巨而光荣。我们要科学把握“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真意要义,取得新的伟大斗争的胜利,就必须不断认识“新的历史特点”的深刻内涵。
习近平视察中央军委联合作战指挥中心
为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进行的自我革命、破除藩篱斗争
从现在起到2020年,我们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只有不到5年时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仅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也是中国人的千年梦想。在这样一个梦想快要实现的决胜阶段,我们面临一系列极为复杂的矛盾和困难,必须勇于自我革命、敢于破除利益固化藩篱、善于建设法治中国。
勇于进行自我革命式的斗争。改革是一场革命,全面深化改革更是一场广泛深刻的革命。经过30多年的改革,容易改的问题大都已经改了,剩下的是一些难啃的硬骨头,甚至是一些涉及全局的敏感问题和重大问题,其难度可想而知。正因为如此,我们说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涉入深水区,需要进行新的伟大斗争。在改革攻坚期尤其需要认识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要求上层建筑特别是政府职能进行革命性变革:进一步简政放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是政府的自我革命,涉及面广、触及利益深。
敢于进行破除利益固化藩篱的斗争。所谓利益固化藩篱,主要表现为将公共利益圈占为极少数人的利益,从而损害人民利益和国家利益。当前,利益固化藩篱的存在影响社会发展进程,销蚀人民群众对改革发展成果的获得感,更破坏社会公平正义,人民群众对此意见很大。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我们既面临思想观念的障碍,更面临利益固化的藩篱。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是一块更难啃的硬骨头,是一场深刻的斗争。尽管“触动利益比触动灵魂还难”,但新的伟大斗争要求我们必须彻底破除利益固化藩篱。如果利益固化藩篱不破除,各种利益关系就协调不好,各种矛盾就处理不好,就会导致问题激化,严重时就会影响我国发展进程。
善于进行法治基础上的斗争。“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重要新特点就是斗争,这种斗争不是革命战争年代那种疾风骤雨式的群众性阶级斗争,也不是社会主义建设初期那种大规模的群众运动,而是在建设法治中国大背景下所进行的斗争。我们必须把依法治国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党和国家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市场力量、平衡经济利益,依靠法治解决各种复杂的经济问题,确保我国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坚持运用法治精神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处理社会矛盾,依靠法治化解各种社会风险,确保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