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着这一观点,看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为网上舆论指向罗某痛心不已,实则不撇除又在做着关于“中西方民主”优劣的比较。且不说这篇在2012年就流传开来的网文是否具有真实度和可靠度来加以论证这篇新京报的评论文章,单就以这评论篇文章所论述的观点就禁不起推敲。其一,高铁不同于铁路运输,高铁列车的到站出站以及停留的时间都有严格的时间刻度,并不像铁路有着较强的弹性变化,一时不差就可能危乎整次列车的旅客生命安全。试问罗某一人能承担得起吗?如果都如同“高铁扒门”事件主角罗某这般以“等老公”为名阻挡高铁正常运行,那么说句不好听的,那是不是任何人都能以任何不管是有理还是没理的“理由”破坏正常的社会秩序?正如同新京报所言,规则是死的,但是规则存在却有之合情理之处,这是事实。任何人都不能以无理的理由破坏规则。尽管罗某一再强调必须坐上这一列车,但是,迟到了就是迟到了这是个人因素,如何让所有人为你的失误买单?这本身就是诡辩。赶不上车次还有许许多多解决方法,改签、换车、或者转车甚至换交通工具都能达到最终目的,何必如此特立独行?
其二,罗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现得颇不服气,一直辩解“我跟他讲了事实,我老公就在上面,10秒钟就能下来”“从头到尾,他们总共拉了我5分钟,但就是不打电话给楼上工作人员,把我老公放下来”“我只是个人,怎么可能拦在动车前面阻止它开呢?”从中,亦可看到女子自有的一套处事逻辑:一是认为全车人在规定发车时间后再等待10秒钟(实际更久)不是大问题;二是认为可以通过车站工作人员“关系”帮助她老公打开快捷之门。换句话说,在她看来,事情不大,顶多是小违规,还可以通过“关系”补救。罗某一味强词夺理,这本身就是非常值得诟病推卸责任的说法就已经让人众怒,而此刻新京报还要发文为其开脱?不得不怀疑这一波热度新京报不但没蹭好,反而惹的一身“腥”。
通过这篇《“高铁扒门”事件,大家的炮口是否太集中于个人?》不难发现,新京报选取温情脉脉的“温情线”试图在这一波“高铁门”事件热文中脱颖而出,但是否忘记了评论作为新闻的一种体裁,它的观点性是建立在客观事实基础之上的,在论证过程中,以值得同情为理由来证明观点,除了收割一波怜悯之外,并不能起到事实胜于雄辩的目的?笔者认为不管是个人还是媒体,都应该以此戒,客观公正方能透过现象看本质,这是一个新闻媒体人的必备职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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