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宪法,则要追究洛宁相关官员的责任。如果教堂是私建,说明洛宁人民并不贫困,有钱建教堂,还没钱进行经济建设?有了教堂,人民都成了上帝的儿子,都得到上帝保佑,还需要全国人民纳税来扶贫吗?或者教堂是利用国家的扶贫款建的?从这点看,洛宁的贫困是假的,是地方官弄虚作假,套取国家扶贫资金,用于基督教的扩张。
网上搜索洛宁官员的政绩,乏善可陈,唯一的政绩就是建了63座教堂,使洛宁县统战工作出彩。统战工作,目的是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进行社会主义建设,而不是把革命队伍让人家统了去,不是把治下统战成基督教王国。洛宁本没基督教,在洛宁的官员领导下,统出了63座教堂,如果每座教堂容纳200人,则统出了12300个不信仰共产主义的基督徒。
大兴教堂,是洛宁的长效机制?传播宗教,等着扶贫,这就是洛宁官员的党性?
当然,我们的宪法规定宗教信仰自由,我也不歧视信教的朋友。这是因为我们的共和国脱胎于旧社会,旧的意识形态一时难以消除,为了团结大多数信仰不同的人民群众,一道建设社会主义,不能强行取缔宗教。根据宪法第24条精神,是要通过普及科学文化知识,消除愚昧,逐渐淡化宗教的负面影响。虽然允许宗教信仰自由,并不是说允许有传播宗教的自由,否则怎么理解宪法第24条?
宗教信仰不是娘胎里带来的,是后天被人灌输的。小孩长大后,信什么不信什么,应该在他学习很多知识后加以鉴别,形成自己的世界观。而教堂、传教士劝人信教,则侵犯了他人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政府肩负着传播社会主义价值观的重任,为何为宗教大开绿灯,批准建立了63座教堂?这里面有没有腐败?
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洛宁人黑压压的一片在教堂里礼拜,就等着全国人民纳税来给你们扶贫?全国每个县都有63座教堂,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还有希望吗?洛宁的官员还配当人民的父母官吗?容不得开国领袖的官员能带领人民奔小康吗?
如果洛宁的官员有建教堂的热情和干劲,洛宁还会是贫困县吗?
感谢你们冒天下之大不韪,拆了毛主席塑像,让天下人知道了洛宁的现状,否则把洛宁治理成穷山恶水,还没人知道。
(转自 战士杨昭友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