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烈士是一个国家核心价值观的个体表达,也是最能触及国人内心情感的榜样力量,对他们的无端诋毁,无疑于就是对核心价值观的反向输出,必须要引起极高警惕的。
《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的提请,正是从法律层面来彻底杜绝这种险恶用心。对禚宝伟的法律严惩,也当以此为遵循。
侮辱英雄的败类抓住了,但其身份却令人愤怒 来源:军情观察
那个侮辱核潜艇之父黄旭华的败类终于付出了代价!但其身份却让人更加震惊、愤怒!据临沭县公安机关通报:这个败类
是临沭县郑山街道办事处的一名工作人员!
一个街道办事处办事员,不管怎么说,都是一名国家公职人员,却在网上公然辱骂一位劳苦功高,白发苍苍的民族脊梁为“畜生”!是谁给他的底气让他如此猖狂犬吠?! 这让我们不仅深思。
作为一名政府工作人员,理应是国家的拥护者,结果却是吃着碗里的骂娘,仇视中华脊梁,民族英雄! 之所以
英雄被辱骂抹黑的事件时有发生,和监管缺失放纵纵容不无关系,违法成本太低,对这种丑恶现象处罚不利,才形成网络上一片乌烟瘴气的局面。 对于这样的民族败类,
我们强烈要求将其开除公职,并追查其公然抹黑英雄的背后深层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