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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尔街日报:法轮功信徒购60万美元豪宅赠送李洪志
今年年初,中国公民李洪志先生的夫人李瑞(音译)终于实现了她的“
美国梦”:位于新泽西州普林斯顿大学附近的一处4,600平方尺的房产落
在了她的名下。李先生说,这栋房子是他的一个追随者作为礼物赠送的,
他已经将礼物如数退还。美国《华尔街日报》记者克莱格史密斯(Craig S. Smith)在11月1日发表的报导中说,该房产是今年5月份以李瑞的名义购买的。在那之前3个星期,超过一万名李洪志的追随者聚集在中国政府所在地--北京中南海周围示威,要求官方承认他们的气功组织。
赠房已被师父严肃回绝
─ 由华尔街时报一篇文章引起的一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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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华尔街时报》11月1日刊登了一篇有关法轮功创始人的文章,其中花了相当笔墨突出一幢坐落在新泽西州郊外、价值58万元的赠房。我是赠房的当事人,觉得该文章中有些要点交代得不够准确、清楚,容易引起误导,故在此做如下澄清和补充说明。
我是一名法轮大法修炼者,已经修炼三年了,深知以自己永久的生命都无法报答师父所给予我的一切。我知道师父现在位于皇后区的住所靠近机场,因很多飞机频繁起落,甚至晚间都非常喧杂。为了让师父在人间传法时有一个较好的居住环境,今年5月我自作主张,以师母的名义在新泽西州买下了一幢58万元的房子。
决定给师父买房子的时候,我知道他们是不会轻易接受的。那段时间师父正好在外地没有回来。由于师母完全不懂英文,我就以其他理由让师母在购房文件上签了字,所有款项都是由我来支付。
不久他们便知道了真情,于是坚决拒绝接受这幢房子,并严肃地要求我立即将产权转到我自己的名下。当时我很不愿意,所以一直拖到7月份才通知律师开始办理过户手续。8月份该房已正式转到我的名下,有地契为证。由于种种原因,当地政府的公共电脑记录往往要等几个月才会更新,所以当《华尔街时报》记者8月份查电脑时,有关记录仍是未过户前的状态。
以上是事情的简单经过。其实在我之前就有世界各地的学员曾提出给师父好的住房和居住环境,但都被师父一一婉言谢绝了。如果师父愿意的话,完全可以住上比这58万更好的房子。只是非常遗憾,我本来想办件好事,却反而给师父添了麻烦,借此机会向师父和其他学员致以深深的歉意。
纽约学员John Sun
1999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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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时间:1999年11月2日 发稿时间:1999年11月3日 文章分类:【澄清事实】
大家注意这段话:“决定给师父买房子的时候,我知道他们是不会轻易接受的。那段时间师父正好在外地没有回来。由于师母完全不懂英文,我就以其他理由让师母在购房文件上签了字,所有款项都是由我来支付。”
0.李洪志与李瑞为什么在这么大的事情上不电话联系商量一下?
1.李洪志的老婆李瑞,会在她看不懂的英文文件上签名吗?
2.签名时,李洪志究竟知情不知情?
3.如果李洪志是因为在外地的路上而不知情,那李洪志是无所不知宇宙主佛吗?知情,那为什么不给李瑞打一个电话说不能签名?
4.如果李洪志不知情,那么李瑞为什么敢背着李洪志,在那份文件上签名?
一问到这些,法轮功立刻闭嘴了。
5.我把草色新雨上WaiChi对此事的一段分析复制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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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这叫骗子骗那些不住在US, 不住在NJ, 或没钱没买过房子的人.
买房子要有卖主买主双方在场, 要在律师楼, 要双方经律师解释, 要师母(李洪志
的老婆李瑞)的ID(绿卡或护照), 亦要师母的Social Security Card(社会安全工卡),
买房子也不是只签一两张纸的, 师母和对方双方要一起签面积图, 和双方要在厚
厚一大堆文件上签一大堆字, 还有师母个人要报个人税, 个人银行户口资料及定
期付款, 另外还要地税等等, 哪怕所有手续都已全办好之后, 还要等政府转名和
捡查等等, 之后再到正式生效及物业交收时, 都非一两天, 而是至少都是一个月
之后的事了, 物业交收之后, 还要师母(李洪志的老婆李瑞)拿着ID(绿卡或护照),
和Social Security Card(社会安全工卡)去买房屋保险(政府指定必需买的), 签
了买房屋保险时, 还要等保险公司来实地验查房子结构, 验查过房子结构后, 还
又要再等保险批准, 保险批准之后, 才正式完成整个购买房子的法律过程.
这么长时间当中, 李洪志还在海外旅行讲学而不在家? Smile
3) 有个普通Flg来, 叫师母(李洪志的老婆李瑞)她带齐那么多文件, 然后到律师
楼搞以上一大堆事, 签一大堆文件, 师母都在不知自己是在干啥之下, 而一切照
孙约翰指示去做, 师母是个 "白痴" 的? 或师母是一头猪? 叫她去就去? 叫她签
就签? 搞了以上那么一大堆都会不知是购买巨宅?
4) 以其他理由让 "白痴" 师母在购房文件上签了字? 什么理由? 替师母辨离婚
或结婚手续啊? 呵呵.
孙约翰: 师母呀, 请带齐你的ID(绿卡或护照), Social Security Card(社会安全
工卡), 你的银行户口簿, 和支票簿, 我要和你一齐到你的银行, 把我的58万美
元存进你的银行户口, 然后我和你到律师楼, 你要用你的个人银行户口的支
票簿, 开出一张58万美元的支票给另外一个人, 并且要和另外一个人双方在
一大堆法律文件上互相签名; 理由是......(Flg自己悟理由); 于是那 "白痴" 师
母就一切照办了, 做完做了还不知自己干的是自己买了一栋巨宅.
孙约翰全文胡扯伪造假得要命. 此地无银三百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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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後由 又一村 於 2014-7-14 13:5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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