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李洪志的《转法轮》是如何剽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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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的《转法轮》是如何剽窃、篡改佛教术的?

作者:宜 人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08-07-08 00:07 【字号  [url=]我要打印[/url][url=]关闭窗口[/url]

     众所周知,佛法博大精深,理论体系严密,内涵丰富,在我国民间有着广泛的影响和巨大的号召力。李洪志正是看到了这一点,在他的《转法轮》和“经文”中大量剽窃、篡改了大量的佛教术语,如“佛法、法轮、转法轮、法身、业力、不二法门、三界、三千大千世界、圆满、如来、末法、执著……”等等,让局外人看起来误以为法轮功就是佛法,更使被剽窃、篡改的佛法蒙受了不白之冤。俗话常说:“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本人现将李洪志剽窃、篡改佛教名词术语之事进行剖析澄清,以正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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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李洪志声称“我们的基点落在佛家,从主要的理论上、特点上都是佛家的。但是这个法超出了佛,超出了道。”“我们法轮大法也是八万四千法门中的一法门,和原始佛教以至末法时期佛教没有关系,和现在的宗教没有关系。”    其实,真正的“佛法”是指释伽牟尼佛的教法,也即“佛教”。从理论上来说,主要有四谛、十二因缘、三法印等理论,其中以三法印或缘起性空理论为根本教义和终极真理,没有什么过时的问题。从宗教意义上来说,佛法还包括僧俗组织、清规戒律,宗教仪轨等,它们是佛法在不同时代和不同社会、不同文化环境下的反映。从李洪志的著述及其法轮功看,无论是在思想理论上还是在外在的形式上,都与佛法基本上没有什么共同之处,其目的就是蛊惑人心,让信徒远离邪教或放弃自己独立判断是非的想法,一心跟随他往邪教上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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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李洪志将“法轮”用作其功法名称,其图案由五个佛教的字符和四个道教的太极符组合而成,以象征法轮功乃集佛道二教之大成。同时李洪志还将它描述为“宇宙的缩影”,“是一种高级的生命”。    李洪志在《转法轮》中设置的彼岸为“法轮世界”。佛教中的法轮,其标志是沿一轴心对称分八根辐条构成的一车轮形状,来源于古印度传说中的“轮宝”,被认为是统治世界的转轮圣王使用的一种武器,具有无坚不摧的力量。佛教经典常将佛陀说法称为“转法轮”,将佛教的发展喻为“法轮常转”。由此可见,佛教的法轮与法轮功的法轮不仅外形不同,涵义也不同。李洪志将佛教的一个比喻性词汇“法轮”篡改、神化为一种具有极大灵性和神秘作用的实体,成为他控制其信徒的一种精神枷锁,以此操纵他们不断去“转法轮”,进行所谓“弘法”,其良苦用心显而易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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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身。李洪志将“法身”纳入气功理论,他在《转法轮》一书中说:“人修炼出世间以外相当高的一定层次上之后,就会产生法身。”“我的书中每一个字,在浅层次上看是一个法轮,深层次上看那就是我的法身”。“我有无数的法身,具备我非常大的神通法力”,可以随时随地帮助、保持法轮功练习者。    佛法讲佛有三身,即:法身、报身和化身。身是聚集的意识,佛是觉悟了的人,法理聚集所成之身就叫法身。因此,“法身”代表了一切法的实相。李洪志将本形象、数量之分的“法身”具体化、个人化、神秘化、实用化,主要是神化自己为救世主,迷惑和控制信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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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力。李洪力认为业力是做坏事的报应,是一种黑色物质,说造成人生病和一切不幸的根本原因是业力,欠了债就得还。人生病是在还债、是消业、是过关,看病吃药是把病压了回去,这样就不能清理身体,因此不应治病,对于他人有病有灾也认为是业的作用,不要去救助,否则会有黑色的物质附到你的身上,就会减损你身上的白色物质—德。    佛教讲“造作名业”,业就是造作,力就是力量、力用。由造作产生的力量和作用,就叫业力。佛教认为行善得善报,行不善得恶报,并将这种善恶之业感召的苦乐果报,称为“业报”。佛教认为业力是可以转变的,所以需要行善积德,对于疾病也是需要积极治疗的。李洪志利用这一点加以机械、庸俗性地理解,完全背离了佛教关于“业”的思想和精神,是极端错误的,    不二法门与八万四千法门。李洪志说法轮功是佛法的八万四千法门中的一种法门,要求法轮功学员专修他的法,不掺杂其他东西,并把这叫做“不二法门”。   佛教中的八万四千是用来表示数量极多的一种习惯用语,不二法门是指超越真假、善恶、有为无为乃至生死等一切对待法的最高的理念或意境,一切修行的最终目的无非要证明这一境界,因此称为不二法门。李洪志一方面说法轮功是佛法八万四千法门中的一种法门,意在强调法轮功也是佛法,但又与原始佛教和现行佛教没有关系;另一方面又将法轮功无限拔高,称为“最高佛法”、“宇宙大法”,要求信徒专修其法,而与其他一切思想理论或功法脱离联系,并大言不渐地将此称为“不二法门”,其主要目的就是实施他的精神控制。 [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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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满。李洪志要求信徒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去做。放下执著、放下名利甚至生死,用行动去体现“法轮大法”,就能获得圆满。佛教中的圆满指佛的觉悟境界、修行功德圆满或慈悲与智慧俱足无缺。佛教要求信众既要修智慧,又要修福德,既要自利,又要利地。而李洪志以圆满为幌子,要求其信徒放下名利甚至生死,执著地用行动去体现“法轮大法”,导致大量的法轮功痴迷者放弃社会责任、家庭义务,无视法律,破坏社会秩序,甚至用跳楼、自焚等极端方式去体现“法轮大法”,恶劣、残忍之至,哪有半点佛教“圆满”的影子!    此外,被李洪志剽窃、篡改的词语还有“末法、执著、如来、三界、三千大千世界……”等等,笔者不在一一例举。    从以上剖析看,李洪志剽窃、篡改佛教名词术语可谓漏洞百出,用心险恶,手段卑劣,非常容易识破。由此不难断言,他那套鬼把戏儿是兔子的尾巴——长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