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李洪志声称“我们的基点落在佛家,从主要的理论上、特点上都是佛家的。但是这个法超出了佛,超出了道。”“我们法轮大法也是八万四千法门中的一法门,和原始佛教以至末法时期佛教没有关系,和现在的宗教没有关系。” 其实,真正的“佛法”是指释伽牟尼佛的教法,也即“佛教”。从理论上来说,主要有四谛、十二因缘、三法印等理论,其中以三法印或缘起性空理论为根本教义和终极真理,没有什么过时的问题。从宗教意义上来说,佛法还包括僧俗组织、清规戒律,宗教仪轨等,它们是佛法在不同时代和不同社会、不同文化环境下的反映。从李洪志的著述及其法轮功看,无论是在思想理论上还是在外在的形式上,都与佛法基本上没有什么共同之处,其目的就是蛊惑人心,让信徒远离邪教或放弃自己独立判断是非的想法,一心跟随他往邪教上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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